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曝光1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次共组织抽检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被曝光的不合格样品系安徽悦倞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鹅肉,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食品可能受到肠道致病菌污染,人食用后可能会出现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流入市场。该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针对此次抽检结果显示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购买食品后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此外,消费者如果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