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3期)2019年第53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不合格产品信息: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辣牛肉汤面,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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