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2019年上半年生产环节14份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的食品有熟鸡爪、桃酥、酱鸡、花生油、小米煎饼等。
泰山区香当香佳肴店生产的熟鸡爪,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泰安市泰山区梦雅烘焙房生产的桃酥,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合格;泰安市泰山区二师兄佳肴店生产的酱鸡,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泰安市泰山区汶水粮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检验结论为酸价(KOH)项目不合格等14份食品。
相关部门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向上述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调查。对一部分企业进行了责令改正,一部分企业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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