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六期)。据通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6月组织对深圳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291批次,涉及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68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219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其他食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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