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检发现了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海鲜、罐头等。赶紧来看一看。
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该委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乳制品四大类食品,共计抽检257批次样品,8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
天津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双街分公司销售的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天津市东丽区旭璞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王立付销售的鲫鱼、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易春祥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天津洛佳水产经营部供货的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天津市德聚福副食调料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蓟县富兴食品厂生产的栗子罐头(其他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及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天津市德聚福副食调料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盛万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罐头(其他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天津市赵铁套罐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佳誉佳食品厂生产的整粒甜玉米罐头(蔬菜类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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