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共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3批次。
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饼干1批次、罐头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酒类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食用农产品49批次,共合格9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重金属元素、禁用兽药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元素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长安区王发院超市销售的标称朱雀批发市场购进的韭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胡小林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朱雀市场购进的韭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禁用兽药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长安区顺风双椒鱼庄销售的标称赵某某购进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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