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完成的《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达到257.4(以2010年为100),较2017年提升17.9%。在分项指标中,知识产权创造指数、运用指数、保护指数和环境指数增长均在10%以上。其中运用指数增长最多,达28.5%,我国知识产权运用进步显著。
据了解,《报告》是受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编制的,自2013年起每年发布一次。《报告》编制的目的是综合、客观反映我国商标、专利、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逐步建立指导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
《报告》根据通行的定量分析规则,编制了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国内评价指标体系和国际比较指标体系。国内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构成,国际比较指标体系则由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构成。从国际层面来看,根据今年的测算方法,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在40个主要国家中的排名从第13位上升至第8位,实现较大提升。
《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运用进步更为显著。从运用规模上看,与2017年相比,得分在50分以下地区的数量进一步减少,各地运用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运用效益来看,全国各地区普遍提升,排位靠前的地区提升效果更为明显,知识产权运用与经济生活联系日益紧密。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显著提升,与近年来我国采取建机制、建平台、促产业等多项措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全链条密切相关。这些措施为我国创新主体从市场综合效益角度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提供了便利条件,促使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不断加强、运用效益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也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提高,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指数较数量和效率指数偏低,绝大部分地区质量指数对创造指数的贡献度未达到标准值(100%),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西部8个地区综合指数低于60,和东部发展优势地区形成明显阶梯对比。三是知识产权发展的外部环境虽有所改善,但仍有所欠缺。与40个世界主要国家比较,我国知识产权环境、能力、绩效3个指数中,环境指数近些年排名均落后于知识产权能力和绩效指数,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需要作出更多努力。(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