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立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区域特点,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入点,在其首创的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基础上,补充完善“双引导”体系,即刑事引导侦查与民行引导维权相结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支持起诉机制。
2017年,刘某某发现四川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某某驿站”上使用了8张摄影作品,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2018年10月15日,刘某某向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提交8起案件支持起诉申请。经审查,四川某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案涉摄影作品,且无证据证明其使用案涉摄影作品具有合理性,侵犯了刘某某对案涉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年11月8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向成都高新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诉讼中,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四川某某公司同意向刘某某赔偿相关费用8000元。目前,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到位。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运用刑事引导侦查与民行引导维权相结合的“双引导”体系,主动帮助权利人分析案情,针对纠纷争议的焦点问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通过对案涉图片在场景、光线、角度、构图等关键因素的选取分析,确定底稿原件具有独创性,属于摄影作品,当事人依法具有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通过对案件被告使用案涉摄影作品的载体、方式及其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模式分析,确定被告对该图片的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案情清楚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角度充分阐述支持起诉的理由,为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协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协商和解,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督促侵权人引以为戒,树立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