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你一箱箱一袋袋买回来的辣条被抽检不合格,这次你还敢再吃辣条压惊吗?
6月10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辣条”专项30批次。4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九台区城西王立霞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太康县湘味源食品厂生产的辣妈素牛肉(40克/袋、毛湘德),菌落总数超标。
2、朝阳区佰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尉氏县欧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牛(68克/袋、湘川王及图形商标),酸价超标。
3、绿园区飞越超市销售的标称扶沟县旺丰食品厂生产的食神辣条(25克/袋、图形商标),菌落总数超标。
4、九台区南山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大鹏食品厂生产的辣么出众(秋香辣片)(95克/袋、辣么出众),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监督抽检发现食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ZAKER吉林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