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共4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抽检肉制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和餐饮食品5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成都海锐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汉市佳华泡菜厂生产的“南槐泡豇豆(酱腌菜)”,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2.4,标准规定为≤1。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老坛泡仔姜”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标称由成都市彭州刘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70,20,10,30,<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成都市彭州刘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对判定标准提出异议,经调查审核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