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我们企业及时止损,也让我体会到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性,现在我们定期安排员工来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参观学习,希望通过企业体检,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防范工作。”近日,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及全体管理层共计70余人到溧阳市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进行参观培训,这也是继市检察院承办假冒上上电缆的注册商标一案后,该企业员工的又一次到访。
2016年年底,上上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司商标被人假冒。上上电缆集团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早在2006年,“上上及图”(“上上”字样加集团图标)商标就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种假冒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犯罪不仅伤害了权利人的财产利益,更加侵害了权利人的商誉、信誉等无形资产。”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钱鹏说。溧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入侦查,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侦查发现,近几年来,标有“上上及图”商标的电缆线确实时常在陕西一带出现,但品质各方面却远不及正品上上电缆。根据公安机关现有资料以及被害人提供的线索,检察官了解到,原来是陕西某周姓男子,在无名电缆上贴“上上及图”标签进行售卖,这种售假行为对上上集团无疑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后结合周某的供述材料,检察官掌握了整体案情。原来,周某在他人处购买无品牌标志的电缆后,喷上“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并复印含有“上上及图”注册商标的电缆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后将电缆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一并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16.7万余元。
检察官在多次赶赴西安了解情况后得知,原来盗用“上上及图”电缆品牌的商家远不止周某一个,假冒事件仍在频繁发生。“光治标意义不大,我们希望通过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让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钱鹏表示。于是溧阳市检察院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工商管理分局提出,希望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法治教育、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等检察建议指控与证明犯罪。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回函,表示已根据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假行动,维护企业权益和市场秩序,并已对涉案广告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周某一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们却对案件管辖问题产生了分歧。按传统管辖理论,溧阳本地并无管辖权,只有犯罪地或者嫌疑人地有管辖权,本案中管辖权地似乎应当在西安,能不能视为犯罪结果地即被侵害地,检察官们各执己见。最终,在充分考虑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后,钱鹏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取得同级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认可。
溧阳市检察院也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诉,最终,溧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0元。被告人周某当庭认罪,并向权利人道歉和忏悔。从专项整治到立案查处,从检察建议到协作保护,市检察院充分运用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了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与交流,保障打击售假损誉的行为落地成效。(记者毕俊星,通讯员邵曦乐、溧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