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19年L006号)。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F201901165798-28
产品名称:三文鱼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
被抽样单位:株洲松子餐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沿江路2号大汉希尔顿国际3层01号商铺
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月29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立即进行原因排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三文鱼共购进1条,共13.2斤,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1700元,因该产品已加工售卖食用完毕,不合格产品已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排查,该批次三文鱼属生食类食品,当事人在加工和存储过程没有管控到位,导致在经营环节产生微生物繁殖和超标的问题。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9年1月29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三文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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