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LV、Gucci、CHANEL等全球300余顶尖奢侈品品牌高管齐聚的全球奢侈品法律峰会上,主办方向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团队颁发了“知产保护和科技创新奖”。奢侈品法律联盟和众多与会者认为,阿里知识产权保护团队使用互联网技术和多方共治的策略,正在全球范围内为解决线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建立新的“黄金标准”。
当互联网成为新经济运行的核心动力之后,假货的魅影也借助互联网得以放大,挥之不去,不仅困扰电商平台的正常运营,也每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障碍,被广大民众诟病,甚至成为全世界治理的难题。
假货治理难,与新业态造假隐蔽性强、造假成本相对较低有关系,事实上,这也每每成为电商平台被人指责的由头,认为是平台助长了造假,个别极端的说法则直指平台,认为平台就是策源地。这样的说法显然是偏颇的,不客观,更不准确。毕竟,作为新经济发生的主要场景,造假离不开平台,但这并不是说,平台就纵容了造假,更不意味着平台本身在造假。
假货本质上属于一种不当得利,也正因为有着极高的“性价比”,所以才有人趋之若鹜。这与作为渠道、或者说更多工具属性的平台并无内在的关联。没有互联网的时候一样有造假,只不过,因为互联网为商业插上了翅膀,从而也让假货的流通更加快捷。
即,假货的产生根本仍在于线下。正是因为有造假的冲动、获利的可能,才使得一波波造假者前赴后继。而当地方经济指标考量成为一些官员的政绩依据后,治理不靖,几乎是必然的。这个时候,借助互联网的便捷性,假货才终于成为人们的心腹大患。
也因此,治理假货,首先要切断假货的产业链条。一方面,地方要强化打假,从源头治理假货,要提高政治站位,摆正治理态度,坚决打击假货窝点。另一方面,平台要借助大数据,实施精准治理。既然假货是在蹭互联网的红利,那么平台也完全能够用互联网的思维实施治理行动。
而破局的根本则在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与平台要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在这个问题上,阿里的治理模式效果就十分显著。据披露,仅在2018年,阿里巴巴就向执法机关推送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634条,协助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1953名,溯源打击涉案金额79亿元。2017年执法机关已经进行刑事打击的740例制售假案件中,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有刑事判决结果的129人中,104人被判缓刑。
惟有“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才能净化网络生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平台本身,也会越来越具有公信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打假及知产保护话题引起空前关注,先后有十余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加大打假及知产保护力度建言献策,认为在提高法律对制售假分子的震慑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平台、消费者等社会多方共治,向社会推广打假新技术及社会共治新模式。
阿里此番获得国际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奖”,正在于阿里的打假模式、打假技术已经成为一种引领,并正在推动形成假货社会共治格局。
当然,也要防范因为打假产生的“洼地效应”,这边真打,那边假打,甚至接纳从这边被挤出去的制假售假团伙,那样的话,不仅打假者会成为社会公敌,则整个社会的消费环境,也注定很难好转。(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