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11-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海、三水辖区内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区共抽检了26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畜禽肉、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食品五大食品亚类,经检验5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2%。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佛山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农产品流通经营的监管,各农贸市场提高了农产品入场的门槛,加强了对农产品来源地的溯源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行业整体质量得到提升,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及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1)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纪承志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2)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纪承志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筒冬清光鸡档销售的乌鸡,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田莲花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5)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田莲花菜档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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