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4批天然石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洛阳、鹤壁、驻马店等3个省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天然石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19766-2016《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6566-2010《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素限量》及《2018年第4批天然石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天然石材产品的长度偏差、宽度偏差、厚度偏差、平面度公差、角度公差、光泽度、体积密度、吸水率、弯曲强度、压缩强度、耐磨性、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40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洛阳瑞磊石材有限公司的1批次大理石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加工质量、吸水率项目。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原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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