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淄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经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共抽检55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情况如下:
(一)淄川松龄老伙计水果超市销售的砂糖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5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