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一),4批次室内加热器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2018年11月,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市室内加热器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发现部分商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本次抽检发现的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为标称慈溪市航佳电器厂生产的骆驼牌室内加热器规格/型号NSB-90、标称青阳县丁桥镇扬子电器厂生产的九华晨阳箱式取暖器规格/型号YZ-400、标称无锡市美菊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航佳电器厂)生产的菊花室内加热器规格/型号NSB-90、标称滁州扬子华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慈溪市航佳电器厂)生产的扬子室内加热器规格/型号NSB-90220V~50Hz900W。
具体质量安全问题:
——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3款室内加热器上述检测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室内加热器结构设计不合理,不合格项受开孔大小及位置、绝缘厚度、电气部件安装位置、可拆卸部件结构等因素影响,主要表现为B型试验探棒触及内部布线或带电部件,13号试验探棒触及带电部件等结构形式。此项目不合格情况的出现,易导致使用者在使用或维护器具时,发生触电或致死事故的发生。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款室内加热器上述检测项目不合格。产品电源软线规格为低于标准要求、软线固定装置不能使导线在接线端处免收拉力和扭矩。电源软线规格低于标准要求,可能会导致软线使用过程中发热严重,甚至引发短路、着火风险的发生;软线固定装置使用不满足标准要求,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导线的拉脱,引发电器短路、使用人员电击伤害、着火风险的发生。
——结构。1款室内加热器上述检测项目不合格。非高位安装可见发光辐射式加热器,装有可自动接通发热元件电源的温控器,当温控器断开时,无可见发光的发热元件。此项不合格,可能会导致误操作、误使用,引发着火风险。
——接地措施。1款室内加热器上述检测项目不合格。接地措施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样品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无防松措施,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振动的影响接地螺钉存在松脱的可能,导致接地失效,使用人员存在触电隐患。
——螺钉和连接。1款室内加热器上述检测项目不合格。螺钉和连接,其可靠性直接影响着器具的安全性,不可靠的连接将造成连接的松动、位移,甚至脱落,造成电气短路,电击危险、火灾等多种危险。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全市范围内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该缺陷商品信息同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以继续销售。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上述缺陷商品,应谨慎或停止使用;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如发生实际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适当增进消费知识。
芜湖市工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电话:0553-12315。
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