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第4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据公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5大类食品共1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水产制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水产制品主要是藻类干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其他盐渍水产品。共抽检水产制品样品39批次,覆盖10个生产省份32家(生产)企业。不合格样品情况:鹤岗市金广商贸有限公司振兴店销售的标称青岛佳美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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