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肉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3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平遥县万福隆商贸有限公司万福隆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合肥日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中酸价(以脂肪计)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6月3日,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6mg/g,标准值≤3mg/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酒类1批次,山西兰花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山西晋阳凤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晋城高粱白(清香型露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生产日期2018年2月6日,酒精度检出值44.8%vol,标签明示48±1.0%vo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调味品3批次,襄垣县贞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型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10月6日,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83g/kg,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日,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57g/kg,标准值≤20g/kg;洪洞县凯德隆商贸有限公司莲花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山西五谷丰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低于标签明示值,生产日期2018年2月8日,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3.81g/100mL,标签明示≥4.00g/10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备注:
1、酒精度
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把关不严、检验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温度计、酒精计精度不准确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2、酸价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3、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4、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原料把关不严、有霉粒;二是企业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产品可能水分多,存放温度高,堆放垛高产生内热反应都有可能造成造成黄曲霉毒素B1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