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COTUS)针对网络新闻机构Fourth Estate Public Benefit Corp(以下简称“Fourth Estate”)起诉金融服务网站Wall-Street.com(以下简称“Wall-Street”)版权侵权一案举行了听证会,讨论是否只有在美国版权办公室登记了版权才能提起侵权诉讼这一问题。
美国《版权法》第411条(a)款规定,“版权所有人只有在对其美国作品的版权进行预先登记或登记之后才能对版权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SCOTUS必须就下列哪种情形标志着版权所有人已进行了版权登记作出判决:版权所有人向美国版权办公室递交了版权登记申请(申请制);或者美国版权办公室受理了版权登记申请(登记制)。
2017年,Fourth Estate起诉Wall-Street侵犯了其版权。但该新闻机构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均未胜诉,原因是其版权登记申请还未通过美国版权办公室的批准。
有相当多的知识产权律师都认为,如果SCOTUS的判决支持登记制,那么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可能会花费版权所有人大量的资金。
而美国的各个上诉法院就该案件则持不同的态度。
来自美国Stroock&Stroock&Lavan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组的组长劳拉.乔治(Laura Goldbard George)表示,尽管各上诉法院之间对该案件存在着分歧,但版权所有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影响。
如果SCOTUS遵循登记制原则,那么这就意味着希望提起侵权诉讼的版权所有人将会请求美国版权办公室加快审核其版权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其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目前,加快审核版权登记申请的费用为800美元。
乔治还表示,其希望SCOTUS能够作出有利于Wall-Street的判决。因为将版权登记作为提起诉讼的前提会敦促版权所有人尽早进行版权登记。
美国Pryor Cashman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罗伯特(Robertde Brauwere)对乔治的观点表示反对。其表示自己更倾向于法院作出支持申请制的判决。
罗伯特称,申请制将会对版权所有人获得禁令救济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来自美国MSK的合伙人马修.威廉姆斯(Matthew Williams)表示,其希望SCOTUS将会采用对该法规的正确解释,即采用申请制。
他指出,“版权所有人在数字时代面临着诸多挑战,而将更多不必要的负担、费用强加给版权所有人将会对其造成损害。登记制将会阻碍版权所有人及时获得可用于打击数字盗版行为的禁令救济,同时其还会妨碍人们有效利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的‘通知移除’规定。”
此外,马修.威廉姆斯还争辩道,版权所有人基于登记制而请求美国版权办公室加快审核版权登记申请的行为会使该机构所接收到的版权登记申请量出现下降。因为不能及时提起侵权诉讼以及因加快版权登记申请而造成的费用增加等问题将会阻止一些想要提起诉讼的版权所有人进行版权登记或提起法律诉讼。
Fourth Estate最开始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了版权侵权诉讼。根据该诉讼,Wall-Street在获得相关许可后将Fourth Estate提供的新闻文章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在Wall-Street取消了许可协议之后,Fourth Estate要求该网站删除自己所提供的相关内容,但Wall-Street拒绝删除这些内容。
Wall-Street请求地区法院驳回该诉讼,其声称根据《版权法》的规定,只有美国版权办公室批准了Fourth Estate的版权登记申请,该新闻机构才能提起侵权诉讼。地区法院作出了有利于Wall-Street的判决。
之后,Fourth Estate就地区法院的裁决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但在2017年5月,该上诉法院拒绝受理该案件,理由是FourthEstate的版权登记申请还没有得到批准。
此后,Fourth Estate向SCOTUS提起了上诉。该法院于2018年6月6日下达了复审令。(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