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州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6期)》。公告称,自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恩施州食药监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1批次,其中检验合格178批次,不合3批次。
据了解,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要求相应县市局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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