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企业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到科技成果和专利的转化运用,近期,福建省厦门市提高了专利奖奖励标准,并增设部分专利奖奖项,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奖奖励力度。
一是提高奖金标准。特等奖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等奖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等奖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等奖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外观设计优秀奖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二是增设银奖奖项。增设厦门市外观设计专利银奖2个,每个奖金5万元。同时规定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市专利奖特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银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给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三等奖给予奖励。三是修改评奖周期。为充分挖掘优秀奖项,适当延长专利奖评奖周期,将专利奖从“每年评奖一次”修改为“每两年评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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