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农村乡镇村组都办起了大小不等的超市,为农民供应日常所需的油盐酱醋及各种食品等生活用品,且物品齐全,价格也比县城的超市便宜得多,方便了农民就近购买,改变了农村往日的“家用电器跑县里,柴米油盐赶市集”的购物方式,让众多农民享受到城里人生活的便利。
但笔者下乡时了解到,这些乡村超市,除了大宗商品由县城供应商上门供货外,大多数食品都是到个体“小作坊”采购。这些“小作坊”加工生产的糕点、面包、饼干、熟肉制品、油炸食品、儿童食品等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它们生产条件往往达不到卫生标准,使用的原料经常过了“保质期”,吃了这些食品,会出现恶心、呕吐、身体不适等症状,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小超市的规范与监管。一是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对乡村超市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达标,对劣质假冒产品及时清理和销毁,出现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所在乡镇和村庄要建立专职食品监督员,分片负责监管,重点严把超市“进货关”和“销售关”。超市也要自觉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三是经常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农民破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传统陈旧观念,把住“病从口入”关;四是监管重心下移,将农村超市经营纳入整个农村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商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中,充分发挥基层村干部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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