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伪原创以及洗稿,其实是手法高明的抄袭行为。但是要从法律角度分析洗稿是否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必须从洗后的作品来分析
2018年12月中旬,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开启了第一次涉嫌洗稿评议的“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微信公众号“精英说”于2018年12月11日发布的文章《数万回不了家的“流水线”婴儿,从“天选之子”到被嫌弃的一生,有谁能为他们的生命负责?》被投诉“洗稿”自公众号“看客insight”于同年11月28日发布的文章《第一批被选为“超级人类”的小孩,后来怎样了》。
经微信洗稿投诉合议小组评审,以53:3的评议结果,判定被投诉文章“洗稿”,目前该文章已被自动替换成原创内容,并被移出微信公众平台。
首例“洗稿”案的“宣判”,代表着微信平台去年推出的《微信公众平台“洗稿”投诉合议规则》正式进入了实践阶段。这也是自媒体平台出台的首份针对洗稿行为的整顿措施,迈出了平台方整顿秩序的重要一步。
时至今日,从“周冲PK六神磊磊”案到“差评”事件,大多数网友对“洗稿”这个词都不再陌生。
“洗稿”现象发生频繁,但是原创者们维权却很困难。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平台的洗稿投诉处理规则值得鼓励。原创很费脑力,洗稿在法律上虽然不一定构成著作权侵权,但不侵权不代表值得鼓励。平台设立洗稿投诉合议规则,有利于尊重并鼓励原创。”
“平台的这个尝试,本质上是一种仲裁,就是通过无关第三方对某个事实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评判。我看好此类尝试的前景,因为比较公平。”游云庭说。
洗稿乱象
一般而言,“洗稿”是指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
“洗稿”这个词始于何时并不得而知,但这几年以来,新媒体领域几乎对此人尽皆知。
自媒体行业蓬勃发展,成为“风口”,蕴含巨大的商业利益。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自媒体疯狂追求流量和“爆款”,“洗稿”也从最初的通过手动抄袭、替换语句、伪造事实等,逐渐演变成开发“伪原创”软件、诞生“伪原创”写手们,形成“洗稿”产业链。
2018年5月,本报曾针对“伪原创”产业链发表调查报道,“伪原创”又叫“洗稿”,“洗稿”或称“伪原创”的文章可以躲过自媒体平台的原创审核,带着原创的标签堂而皇之地进入大众的视野。
彼时,法治周末记者以“洗稿”“伪原创”等关键词搜索电商平台,已无相关洗稿软件结果显示,不过记者以“自媒体爆文”为关键词搜索,仍能看到有少量商家在贩售相应的软件。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再次搜索电商平台发现,以“洗稿”为关键词,又见到少量商家或个人在贩售相应软件。
这些软件售价从2.98元到180元不等。有的软件自称“自媒体洗稿神器”,主要有“洗稿”、“同义词替换”等功能,而有的软件则集“智能伪原创”“素材采集”“热点中心”“原创检测”功能为一体。
对于“洗稿”产业的整治打击,多少有些“野火烧不尽”之感。
而“洗稿”写手也很容易被雇佣。至今在豆瓣小组等写手群中仍有很少见的言明“洗稿”写手的招聘:“600字××洗稿,原创要求70-75%,日结,篇数不限。”应聘写手在跟帖中回应自己的账号,其他相关洗稿的要求均为私下交流。
有网络写手透露:“洗稿100个字一块钱,如果要求高点价格就高,最高大概1000字30元吧。”写手的上级就是工作室或者公司,他们往往运营着多个自媒体账号。
这些写手中有在校的学生,也有白领,其目标主要是为了赚零花钱。对于“洗稿”这件事儿,有写手直言:“感觉‘伪原创’不是很光彩,但感觉也不完全是抄袭,毕竟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在里边。”
而写手的上级工作室或公司,或许经营着几十、上百个营销账号,他们日常对“伪原创”文章有大量的需求。
不仅是营销号,也不乏原创大号被指洗稿。
2018年1月,作家六神磊磊推送文章《这个事我忍了很久,今天一定要说一下子》,直指“洞见”“周冲的影像声色”等自媒体大号“洗稿”,随后周冲在其公号上发表声明称并未抄袭“洗稿”。双方你来我往,引发了巨大争议和舆论关注。
谈及洗稿,能被人们记住的、发现的通常至少一方为大号,还有许多案例发生了却并不为人所知。“洗稿”仍然是让很多原创作者们感到“无能为力”的痛点。
打击难维权难
2018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宣布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明确将“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作为继续开展网络转载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
监管部门要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来实现整治规范的目的。
自媒体行业中,“洗稿”现象已经乱象丛生。在四部委联合行动整治下,与2018年年初相比,多数洗稿乱象已不似过去“明目张胆”,但需要谨防“春风吹又生”。
虽然“洗稿”等侵权行为已被点名要求整治,但新媒体人对于“洗稿”的行业痛点仍都深恶痛绝。由于“洗稿”判断标准的模糊性,洗稿问题仍然难以被解决。
公众号“歪理邪说”的作者霍炬在“被洗稿”后,采取了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对微信公众号“差评”提起了诉讼。2016年,该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据悉这也是国内自媒体首个关于“高级抄袭”公开审理的案子。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主张被告侵害其著作权依据不足,其主张不成立,驳回原告霍炬的诉讼请求。
“所谓的伪原创以及洗稿,其实是手法高明的抄袭行为。但是要从法律角度分析洗稿是否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必须从洗后的作品来分析。”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行的著作权法只保护原作品的表达,却不保护思想,“因此若一篇文章被洗之后,与原作品只有思想或者主题相同,表达上没有雷同的部分,或是雷同的部分非常少,作品发表出去后,是很难认定侵权的。”
在游云庭看来,之所以原创者维权困难,是因为所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先天都有一个“软肋”,给予知识产权创作者保护的时候,也要兼顾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有时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个介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公众利益之间的灰色地带。
平台出手治理“洗稿”鼓励原创
不过,洗稿永远逃不过原创者的眼睛,也逃不过原创“铁粉”们的眼睛。互联网内容平台纷纷推出新措施,突出对原创平台内容的版权保护。
2015年,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了原创保护机制,推出了原创声明功能。据了解,百度百家号、知乎也都有相应的版权保护机制。
2018年12月3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洗稿”投诉合议规则》,尝试设立合议机制,将实践中认定存在争议的“洗稿”内容交予“洗稿投诉合议小组”成员评定,并在合议后得出结论。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在对微信公众号文章进行投诉的选项中,也增加了“内容未经授权/滥用原创”项,投诉原因扩大至“抄袭/洗稿”。
根据“规则”,由于“抄袭,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在法律的界定上相对明确。‘洗稿’,是一种对客观行为的描述,既可能构成抄袭,也可能未达到侵犯著作权的标准,不一定牵涉到法律的评价”,经平台审核,按现有法律可明确界定的较为明显的抄袭或“洗稿”内容,平台将直接删除,并根据综合违规情况对其账号进行相应处理。
“经平台审核,在判定上可能有‘洗稿’争议的投诉,经投诉方确认发起合议、被投诉方确认回应后,将邀请并期待微信洗稿投诉合议小组作出客观的评定。经合议若存在‘洗稿’,‘洗稿’内容将会被替换为原创作者的内容展示,合议结果也向用户公开展示。”规则显示。
并且,“规则”还对合议小组给出评定的角度和标准做了建议:看主题和观点;看素材和细节;看行文和逻辑;看内容产生方式。
微信公众平台此合议制度一出,有评论认为“基本上,这意味着大号洗稿的时代结束了”,评议制度能够打击洗稿者的商业利益,足以抑制洗稿行为。
也有文章认为,“洗稿投诉合议小组”的存在很有可能形式大于实际作用,可能存在以下阻碍和不足,鉴别困难,洗稿基数大,错判率可能会高,奖罚制度不完善等等。
“平台对于不劳而获的抄袭者进行规则,从态度上来说,当时有利于鼓励原创。效果如何,则需要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看到。”游云庭说,“如果被判定为洗稿者,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或者不构成洗稿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救济途径也是存在的。”法治周末记者汲东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