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熟肉制品、生湿面制品、半固体调味料、发酵面制品、再制蛋类、淀粉制品、非发酵型豆制品、蔬菜干制品、油炸面制品等餐饮食品45批次,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餐饮食品45批次,其中合格36批次,不合格9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渭南市华山景区百姓食府经销的白吉饼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4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合阳县华帷居大酒店经销的红薯粉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300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
(三)富平县丽都饭店经销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443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
(四)潼关县清真牛肉煮馍店经销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47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1.0g/kg;
(五)潼关县迎春小吃店经销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52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
(六)潼关县蜀香鱼庄经销的腌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5.03g/kg,标准规定为≤1.0g/kg;
(七)标识大荔县赵渡镇永利麻花加工部生产的麻花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20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八)标识大荔县赵渡镇永利麻花加工部生产的麻花铝的残留量(以干样品计)检出值为240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九)标识河南省熙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以上产品检验机构均为渭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潼关县、合阳县、富平县、大荔县、华阴市、华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