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8期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信息显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1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方便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酒类37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糕点2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乳制品5批次,饮料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6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豆制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三都水族自治县九仙糯窖酒厂生产的九仙糯窖(其他蒸馏酒)27%vol检出酒精度超标;
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意黄糕粑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使用);
标称黔东南佳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粉(调制红薯米粉)、米粉(调制紫薯米粉),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坤坤食品厂生产的大家乐(调味面制品)、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老坛酸菜牛肉味面(调味面制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得使用)。
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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