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2018年第41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省太和县佳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秘酿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4/10),酒精度检出值为44.5%vol,标准值为50%vol±1vol。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安徽省亳州市四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方便粉丝(麻辣味)(红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5000/37000/18000/77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安徽省亳州市四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方便粉丝(麻辣味)(青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2000/28000/56000/13000/46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安徽福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公集糖醋蒜(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0),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46g/kg,标准值为≤0.15g/k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酒类。
抽检依据是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项目,共抽检1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方便食品。
抽检依据是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多个项目,共抽检2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蔬菜制品(酱腌菜)。
抽检依据是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整顿办函〔2011〕1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多个项目,共抽检1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