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场跨国官司让国内外MUJI无印良品的粉丝们哭笑不得。中国的无印良品告赢了日本无印良品,后者不仅要支付赔偿金,之后还可能无法使用“无印良品”四个字在商标里。
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商标伴随着企业的成长,是企业信誉的载体,同时也是企业灵魂所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在商标注册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许多知名企业更是拥有成千上万的注册商标。
不过,很多企业并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商标。“有些企业甚至以为商标注册完就完事了。”中国贸促会专商所商标进口处处长、专利商标代理人胡刚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事实上,根据《商标法》,商标的使用是有规定的,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风险。
在胡刚看来,具体对每一个企业而言,在商标的培育宣传方面,既要有本土化视野亦要兼顾全球化眼光。需要理解商标的价值在于承载其商誉的品牌,在品牌的战略规划、产品创新、营销策略和服务手段等各个方面做出有效的努力。在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方面,则应当透彻了解《商标法》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特别是涉及规范使用及证据保存这两方面问题。
规范使用涉及商标及其指定商品两方面的范畴。“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应自行改变其样式,如显著改变文字商标的字体,将被注册商标的部分予以突出、删除或添加其它要素的使用形式等等。”胡刚提醒说,否则存在以下三种不利后果:一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从而影响到注册人的经济活动;二是在被他人提出因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时,改变注册商标样式的使用证据将有可能被审查机关所质疑,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严重改变注册商标样式的使用行为,在极端情况下亦有可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而面临被控商标侵权的风险。
“商品的规范使用也很重要”。胡刚表示,如果实际使用的商品超出了注册证中所核准的商品项目范围,一方面会构成使用虚假注册商标,遭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另一方面,如果在非核准商品项目上的使用侵入到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则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对于企业宣示及主张商标的知名度,对抗他人提出的不使用撤销申请都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指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5种,包括: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企业应当有侧重地保留各种类型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宣传海报,产品实物及其包装,产品质检报告,荣誉证书,电视广告宣传;账单;销售合同;发票等。”胡刚说,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在目前互联网时代,电子使用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应得到足够的重视。有资料显示,在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的近3年约5000份各类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中,有约89%的案件都使用了电子证据。因此除上述传统纸质证据外,公司网站内容、微信公众号、涉及商务往来的电子单据等等都可以成为电子证据的载体。囿于电子数据的特点,必要时,企业亦可采用可信时间戳对电子数据所展示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认证。
北京三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闫菲认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企业商标战略的实质内容,在实践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规模、产品种类、生产经营范围、销售状况及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使用商标的具体策略。商标使用策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整体经营战略的成败。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规范、合理、有效地确定并使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商标策略,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记者范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