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6方面24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
该意见明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海南自贸试验区推行以自主申报为主的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以强化基础建设和制度创新为主的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以信用约束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推动建立公平有序和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支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支持强化法制和信息化保障。
在支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方面,该意见提出,同意“海南商标受理窗口”和“三亚商标受理窗口”开展网上申请工作,开放商标数据,支持实时查询商标审查业务信息;支持海南省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审核批准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推进海南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金融化创新驱动发展,在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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