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不合格项目涉及“穿刺”和“常温容量”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20家生产企业(2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4家(4批次)、中型企业9家(9批次)、小型企业7家(7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0%、45%、35%。抽查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中型企业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11.1%;小型企业2家,不合格发现率为28.6%。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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