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16期)》。信息显示,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等4个环节的32大类共计838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网络食品监督抽检195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监督抽检136批次,2批次不合格;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18批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388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等全部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围里社727号一楼厦门市湖里区亿佳盛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创顺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创顺”可可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101号五缘湾乐都汇购物中心B1F099特易得商业(厦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金海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燕”聚味堂鸡精(454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104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66号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3层318-A、318-B、319-A号商铺厦门味道空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分公司采购的黑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检出值为1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98-118号A182、A183厦门市海沧区龙坎侠餐厅采购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29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同安区、揭阳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