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3期)。信息显示,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12类食品共2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餐饮食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茅箭区五堰土家香酱饼店加工销售的火烧馍,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48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茅箭区五堰土家香酱饼店加工销售的软壳火烧馍,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81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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