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稽查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稽查工作涵盖酒类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严查无证生产白酒、果酒(葡萄酒)、啤酒、黄酒等违法行为,针对以“窖藏古酿”酒、“酒庄”酒、“茅台镇”酒等为“幌子”兜售无标签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以及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酒坊、酒类专营店销售来源不明散装酒和自行配制“药酒”行为,以及各类酒吧、KTV、烧烤店、音乐茶座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责任编辑:彭晓姣作者:董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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