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平遥古城,山西老陈醋的牌子一直吸引无数游客。“纯手工酿造”“古法酿造”“纯粮老陈醋”的招牌也随处可见,然而这些所谓的“美味”中,不少是廉价的贴牌醋、勾兑醋,有的稍作包装,就从2元一斤的批发价变成售价近百元的“老陈醋”,有醋商的醋缸里,甚至漂浮着死苍蝇。(10月8日《新京报》)
平遥古城陈醋造假曝光,背后的实况真是令人啧啧称奇。原来,我们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陈醋”只是伪劣产品。在“山西老陈醋”“平遥古城”的金字招牌背后,是利益驱使下不堪入目的层层黑幕。
好名难得,臭名难背,平遥商贩为了短利而瓦解顾客信任的行为,无异于竭泽而渔,这样的行为是要被唾弃的。可是,要想打造好的市场环境,不是只需谴责无良商贩就好。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商业本就无利不往,要求商家追求道德上的纯而又纯,是不具备实践上的可靠性的。显然,道德禁欲主义的做法太简单化了。我们最需要的,是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作为,不能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尸位素餐。这不是说执法就行了,而是说,执法行为怎样才能更有效?
同样重要的是,商品买卖,消费行为的完成,主动权在消费者自己手里。消费者必须培养自己基本的鉴别能力。面对所谓“古法陈醋”,且不说叫卖高达100元天价,无三标无执照那也能买?高人流量背景之下赶制的所谓“十年陈醋”,那也能信?不要高价买了祸端回家,得不偿失。
总而言之,造假之风源于多方,止需多方。
文/李荣欢(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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