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种类的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张道全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从胡翠花(供货商)购进的韭菜,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淄川商城欣鑫蔬菜店销售的从张店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商)购进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5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张店、淄川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退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来源进行追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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