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相关领导在参加“公仆接待日”活动中,有群众反映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与辽宁路交口的麻花斋涉嫌销售假冒的十八街麻花,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同时,在天津市劝业场周围、瓷房子周围、天津站周边、鼓楼附近、塘沽洋货市场、塘沽外滩附近均存在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的违法商家。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稽查总队接到上述线索后立即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首先针对举报的和平区哈尔滨道与辽宁路交口麻花斋涉嫌销售假冒的十八街麻花和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立即与举报线索所在地和平区局执法大队联系,下发线索移交函,要求3日内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并联系举报人。与此同时,向全市各区局执法大队下发《关于开展假冒桂发祥十八街麻花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类似情况经行排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经与生产厂家核实,上述商家销售的十八街麻花为标示的生产厂家产品,但是,其悬挂的门头涉嫌违反了《广告法》,已经立案调查。和平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按照举报人提供的预留电话未能联系到该举报人。
各区执法人员会同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对辖区内涉及十八街麻花销售的情况开展检查。在行动中重点围绕: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检查。执法人员要求店家做好十八街麻花商标品牌的保护工作,严禁出现带有“十八街麻花总店”等字样的牌匾及相关标识物,旨在规范商家经营理念,树立商家诚实守信经营意识。经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未发现假冒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品牌产品,但是,发现有产品包装盒上存在被经营者篡改生产日期现象。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麻花制品现场予以扣押,共计40公斤左右,涉案金额2300余元。
近期,稽查总队将商标侵权行为作为稽查工作重点之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力度,旨在进一步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天津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天津市市场环境。(刘宏泽本报记者姚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