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2018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食品18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18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委托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是:
盐湖区八一市场中城精串羊肉摊销售的生羊肉氯霉素超标,检出值为2.88×103μ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夏县鼓楼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羊肉氯霉素超标,检出值为8.82μ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山西太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椰果派对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0.0392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备注:
1、氯霉素
氯霉素是广谱抗生素,为农业部规定的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兽药,氯霉素对人体造血系统的毒性较大,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症。
2、苯甲酸
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常温为具有苯或甲醛的气味的鳞片状或针状结晶。苯甲酸一般常作为药物或防腐剂使用,有抑制真菌、细菌、霉菌生长的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可用作乳胶、牙膏、果酱或其他食品的抑菌剂。若人体经常食用苯甲酸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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