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餐饮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农兴新鱼摊(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桂圆路人和综合市场C401号)销售的“明虾”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年04月25日,规格型号:/),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01.6μg/kg,标准规定检出值≦100μg/kg。样品检验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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