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其争端解决机构对澳大利亚烟草产品平装法律的裁决,这是人们期待已久的事情。2018年7月19日,洪都拉斯针对该裁决提出了正式的上诉。澳大利亚的烟草平装法律自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生效,要求所有售卖的、标价出售的或在澳大利亚供应的烟草产品必须实施平装。
四个烟草生产国(即洪都拉斯、多米尼加、古巴和印度尼西亚)对澳大利亚提起了诉讼,声称该国侵犯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规定。2018年6月28日,WTO争端解决小组公布了其对澳大利亚烟草平装的裁决。
在此之后,洪都拉斯针对WTO争端解决小组作出的裁决提起了上诉。
洪都拉斯称澳大利亚烟草平装的要求侵犯了商标权和地理标志的权利。
WTO指出,与此次争端有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对争端解决小组作出的裁决提起上诉,但前提条件是各方提出的申诉必须遵循法律条文,例如法律解释。然而,各方不能要求对争端解决小组已经得出的事实性结论重新进行调查。每个申诉由WTO上诉机构的3名成员进行听证,其通常需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作出裁决。
据报道,多米尼加、古巴和印度尼西亚也对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表示质疑,但这些国家还未表示是否会提起上诉。
对于许多观察国而言,WTO对烟草平装纠纷的裁决是一起判例案件。一些国家正在等待这一裁决来决定是否实施本国的烟草平装法律。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国家(例如爱尔兰、英国和法国)已经实施了上述法律,而且还未遭到起诉。
目前,关于上诉机构成员更换问题(由原来的7名变为4名)的僵局在于许多WTO成员国越来越担心上诉机构以及WTO整个争端解决体系的运行。(编译自www.ip-wat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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