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29期食品抽检信息的通告(省抽)》。本次抽检1类食品33批次样品,均为粮食加工品。其中,合格29批次,不合格4批次。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芜湖紫园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园猫牙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4/15),镉检出值为0.3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南陵县呈宏精米厂生产的猫牙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4/15),镉检出值为0.9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南陵县何湾米厂生产的大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4/26),镉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芜湖县湾沚镇三元春兴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春兴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5/16),镉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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