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议会5日的表决结果,一项受到争议的版权法改革方案未能进入讨论阶段。
针对这项改革方案,欧洲议会议员当天的表决结果是318票反对、278票赞成、31票弃权,方案因而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即提交欧洲联盟各成员国讨论、继而形成法律草案。
方案由欧盟委员会于2016年提出。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的版权法规体系创立于2001年,已不适用于互联网时代,应作出彻底性改革。方案寻求保护音乐、电影、新闻等原创内容作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互联网时代获得应有的报酬。
大型唱片公司、电影制作公司支持并游说欧洲议会通过这一方案。英国披头士乐队成员保罗·麦卡特尼说,改革将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谷歌、脸书等互联网企业坚决反对方案的一些条款。例如方案要求互联网社交平台检查用户上传内容,就平台出现侵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要求互联网社交平台就平台传播的原创内容与版权人分享收益。他们反对的理由是方案将影响人们借互联网自由交流、扼杀网民创意。
法新社报道,欧洲议会预计将于9月对方案再作表决,届时欧盟委员会将对方案内容作出妥协性的调整。(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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