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信息显示,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标称江西好爱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7-8),酸值(KOH)检出值0.31mg/g,标准规定为≤0.20mg/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据介绍,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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