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第七期公示》。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抽检蔬菜16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批次、水产品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九台区城西靓家购物广场销售的牛里脊,克仑特罗检出值为5.8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宽城区农贸水产大市场魏娟水产批发行生产的、九台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鲜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台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笨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台区城西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1.0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朝阳区聚元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朝阳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