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广州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缆、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欣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空气净化器(型号规格:JP-102/47W)、标称广州靖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空气净化器(型号规格:AK-1188/220V50Hz45W;生产日期/批号:2018-1-25)、标称广州市健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空气净化器(型号规格:JY-8000A/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2018-1-26)等3批次样品被检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介绍,标准规定电源软线不应轻于以下规格:普通聚氯乙烯护套GB5023.1的53号线,器具质量超过3kg。有一些净化器产品质量在3kg以上,但使用了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GB5023.1的52号线)。
2018年广州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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