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迅猛发展的技术的推动下,金融服务机构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创新。创新的迅速发展使得商业秘密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董事会的关注点。
近日,在一项针对南非5个行业的400多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中,贝克.麦坚时律所(BakerMcKenzie)和欧洲货币机构投资者思想领袖(EuromoneyInstitutionalInvestorThoughtLeadership)发现绝大多数的高管非常重视商业秘密。事实上,近一半(48%)的高管认为他们的商业秘密比其专利和商标更重要。
按行业来说,46%接受调查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表示,他们认为商业秘密对公司的战略至关重要,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工业和信息通信技术(41%)。
尽管商业秘密对商业的影响越来越大,但许多高管承认没有采取基本措施来保护它们,反映出企业高管对其商业秘密的重要性的强调与他们采取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实际上,只有1/3的公司持有其商业秘密清单,并制定了应对商业秘密盗窃的行动计划。
该调查呼吁公司实施恰当的保护措施——从保护计算机网络和监控员工的电子使用到提供培训、制定公司政策和要求任何接触商业秘密的人签署保密协议。
在南非,雇主可以用来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方法之一是通过限制贸易或签署保密协议。由于贸易协定的限制会对雇员的经济权利产生限制性影响,因此法院会重点考虑雇主拥有的有效利益是否需要通过此类协议进行保护。他们会考虑雇主的业务以及员工在业务中的作用。如果员工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雇主的商业秘密,那么通过贸易协定来限制可能就不合适。
一旦开始实施,南非《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法》将扩大普通法中盗窃的定义,以包括无形财产(即商业秘密)的盗窃。此外,该法案第9章规定了金融机构的义务,其中包括一旦意识到犯罪行为发生,向南非警察局报告犯罪(网络犯罪)的义务。
该法案第2章将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保护”。后者与金融机构有关,因为CII取决于战略性信息基础设施的任何干扰可能导致的主要经济损失。一旦宣布成为CII,将发布包含最低标准的指令,相关金融机构必须遵守这些指令。
因此,现在金融机构不仅有责任保护其自身的知识产权,还对CII的信息组成部分负有责任。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利益,而保护CII的信息组成部分是为了南非的国家利益。(编译自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