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份有关有效监测在线非法内容的措施的建议(以下简称为“建议”)。发布这项建议的主要目的与托管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有关。众所周知,托管服务提供商在在线实施包括版权在内的权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3月1日的建议,欧盟委员加强了各种倡议框架内采取的措施。
首先,该建议设定了一项基本原则,即线下非法的内容线上也是非法的,因此如果不符合欧盟及其成员国法律的任何信息在现实世界中是非法的,那么其在数字世界中也是非法的。
该建议使欧盟委员会在打击在线非法内容方面向前迈进一步,因为它正式地界定了企业和成员国应采取的可行性措施,即通过响应或者主动的措施(例如使用自动检测非法内容的工具)来侦测和删除非法内容。具体而言,该建议重申了《电子商务指令》(第2000/31/EC号指令)中的规定,即成员国对托管服务提供商所储存的非法内容具有注意义务。在采取“有效、适当且相称”的措施来阻止——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在线观看非法内容时,应考虑到所有的基本权利,特别是《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所保障的所有基本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并考虑目前技术发展的现状。
根据欧盟法院的判例,欧盟委员会重申道,托管服务提供商应从所涉主题中(以不同的方式)注意非法内容,就报告而言,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特点对报告的准确性进行分析。这意味着,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提供商收到的信息可能与所需的信息大不相同。为了确保托管服务提供商的活动的透明度,他们应定期发布有关其删除非法内容或者阻止访问其网站等活动的报告,并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具体的有关其监测活动的报告。欧盟委员会希望全面打击在线非法内容,因为此类内容通常从一个托管服务提供商转移到另一个托管服务提供商,执法人员应分享经验、技术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最后,相当重要的是,欧盟委员会发布此建议的目的还在于影响所有托管服务提供商的活动,无论他们是在欧盟还是在第三国建立的,只要他们的活动是针对在欧盟境内居住的消费者。(编译自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