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其中组织监督抽检的3类食品141批次样品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3批次,合格88批次,不合格5批次;方便食品24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24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5批次。
具体不合格食品信息名单列表
1、安徽伊食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7/6/19),霉菌检出值为60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蚌埠市淮上区建强食品商行经销的凤阳丰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味葵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17/8/14),霉菌检出值为30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合肥市蜀山区天润发超市经销的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7/7/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复检检出值为0.92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复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4.安徽亮中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五香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3/25),二氧化硫残留量复检检出值为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复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宿州市埇桥区联营炒货店经销的宿州市埇桥区醒宝瓜子厂生产的醒宝瓜子(奶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8/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1.8g/kg,标准规定为≤6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宿州市埇桥区永恒源食品厂生产的调味面制品(羊肉串风味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5/14),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5mg/g,标准规定为≤3mg/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30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调味面制品(羊肉串风味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5/15),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5mg/g,标准规定为≤3mg/g。调味面制品(羊肉串风味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5/16),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6mg/g,标准规定为≤3mg/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7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承检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金寨县金绿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宜绿源山泉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99;13;120;3;1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旌德县润阳山泉水厂生产的潤陽山泉桶装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5;38;8;3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泾县天都饮料厂生产的太平湖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18;50;44;2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绩溪县石榴山泉天然饮用水经营部经销的绩溪县石榴山泉天然饮用水厂生产的石榴山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3;12;7;12;1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石榴山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2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3;170;21;12;1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明确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