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3月26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共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莞市虎门金记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衣(海水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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