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常态,面临复杂多变的消费变局,打假形势也要审时度势。现在谈论最热闹的话题就是消费升级,消费升级下的打假,面临新的困难。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把注意力瞄准农村和老年人市场,也是因为消费升级带来了复杂多变的打假新局面。
首先,消费升级意味着受影响群体扩大。民众收入水平的提高,意味着更多的消费需求,也意味着潜在的消费陷阱。以前,农村农民和老年人并不是消费的主力市场,但现在他们也要消费升级,这就给了不良商家机会。
并且,由于市场覆盖面的扩大,用户量级指数级增长,一些消费陷阱极容易带来“恶劣的、广泛的社会影响”,比如P2P理财骗局,动辄就是十余万受害消费者。
其次,消费升级意味着信息鸿沟可能加大。知识大爆炸已经不是新鲜事,如果不加强学习,很可能三天之后就无法看懂新事物。消费升级的火热,背后也隐藏着这样一层风险,那就是新生消费品总带有新概念。比如健康领域的“弱碱”概念、汽车买卖的“零首付”、理财市场的“P2P”,数码科技的“人工智能”……
概念本身并无问题,因其专业性特质,民众对这些概念的辨识能力往往是滞后的。但由于消费升级,不良商家把专业性引导成“神秘性”,尤其适合诱惑追求新概念的消费者。
第三,消费群体的扩大、新概念的冲击,导致了消费升级之下消费陷阱的复杂多变。传统消费陷阱往往能通过交叉验证找到答案,但消费升级包装后的骗局,即便专业人士也需要长期跟踪调研,普通消费者即便能察觉异样,也容易被不良商家“偷梁换柱”,继续用新概念瞒天过海。
由于消费升级最终指向的是消费的高品质、新体验和个性化,这就让骗局更具有迷惑性,典型特点是假货本身就是惟一,无法通过对比其他产品得出警示,甚至不乏高学历人士也深陷其中。
再加上互联网渠道的接受度较高,骗局和假货更容易传播和获利,并且能够远程完成,消费者和不良商家并无实际物理性接触。等到民众警觉的时候,不但悔之晚矣,还往往根本找不到制假售假者。
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良心企业、专业机构、权威媒体和消费者一起,组成更坚固的打假同盟,让“天天3·15”落实到底,让打假重拳持续输出。此外,持续重拳打假不只是频次问题,在一些民众呼声极高的领域,可以适当考虑健全法律法规,对于制假售假和消费骗局,可参照“酒驾醉驾”的处罚方式,让不良商家不仅承担经济惩罚,还要在终生信用等维度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