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53期(市抽)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16类食品153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29批次,其中合格28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粮食及粮食制品主要为谷物加工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指标,其中粮食及其制品共2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粮食及粮食制品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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